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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在全省首创乡村振兴典范村 12个村成为首批培育对象

慈溪 09-04

  慈溪市在全省首创乡村振兴典范村 12个村成为首批培育对象

  日前,我市公布第一批乡村振兴典范村培育对象名单,宗汉街道庙山村等12个村在列。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今年我市启动了全市乡村振兴典范村培育活动,并出台了《关于开展乡村振兴典范村培育的实施细则》。据了解,这是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的新创举。

  首批培育的12个村分别为宗汉街道庙山村,龙山镇徐福村、山下村,掌起镇陈家村,观海卫镇双湖村,逍林镇福合院村,桥头镇五姓村,匡堰镇倡隆村,崇寿镇傅家路村,长河镇垫桥村,周巷镇万安庄村、天潭村。目前,12个村都在抓紧编制方案。

  据悉,典范村实行“项目建设+达标认定”的培育模式,旨在打造一批乡村振兴新样板。培育申报对象重点为美丽乡村精品村和示范村,培育实施周期为2019年至2021年。我市落实典范村培育扶持专项资金1亿元,对被培育认定为典范村的村按照不同类型给予600-1000万元的奖补资金。

  典范村培育采取“一次申报、分批启动、分批认定”的办法进行。由村级提出申请,镇(街道)对申报村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提出申报推荐名单,向市乡村振兴办进行申报。市乡村振兴办再牵头会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村基本条件和初步培育方案进行审核和打分,最后根据申报村综合排位从高到低择优选定培育名单并予以公布。典范村培育在认定上设置了基本分和附加分两项。其中,基本分包括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和参观考察路线风貌集中展示共6大类、22项指标。

  “十三五”期间,我市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以“1115”精品示范、“双百”风景线、“100+X”美丽宜居等工程为载体,稳步实施风景线、精品村、示范村、美丽宜居村和梳理式改造项目建设,使村庄更加美丽、环境更加优美。乡村振兴典范村培育活动是在此基础上的进一步升级,将建设一批既能集中展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又能彰显各自特色亮点的在宁波、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典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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