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杭州湾新区关于浙江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
关于调整胜山至陆埠公路(横河——余慈界段)工程 (二房靖路——南三环路段)地面交通组织的公告
2019年第20号
为确保胜山至陆埠公路(横河——余慈界段)工程下一阶段施工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自2019年9月29日起至2020年9月28日止,对东三环路(二房靖路——南三环路段)地面交通组织进行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发下:
一、东三环路(二房靖路——南三环路段)实行半幅封闭施工,另半幅实行双向通行。
二、禁止黄牌货车在前应路(东三环路——新城大道段)、新城大道(前应路——南三环路段)通行。
三、过往车辆和行人请严格按照施工区交通标志指示通行,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四、受交通管制影响的单位和居民请提前安排好工作和生活,选择好出行线路,自觉遵照执行。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
慈溪市交通运输局
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宁波杭州湾新区关于浙江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编号2)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按照浙江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新增纳潮闸工程问题已整改完成,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整改任务: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填海围垦项目,要求通过新建闸门措施2018年底前最大限度恢复海域自然属性,但截至督察进驻,新增纳潮闸工程仅完成总进度的15%,工程性整改措施进度缓慢。
整改目标:完成新建纳潮闸工程,最大限度恢复海域自然属性。
整改措施:
(一)2019年7月底前,完成纳潮闸主体工程施工;8月底前,完成相关工程验收;9月底前,完成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填海围垦项目整体销号验收,最大限度恢复海域自然属性。
(二)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精神,加强围填海管控,及时发现、制止并查处新增违法用海行为。
整改效果:
(一)十二塘区块新增纳潮闸工程已于8月通过完工验收,十二塘围涂工程项目整体验收销号材料已上报市级牵头督导单位。
(二)已制定围填海管控意见,未受理不符合围填海管控规定和要求的围填海。强化海域使用动管制度、海岸线巡查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监视监测,新区范围内一线海塘沿线实施全封闭式管理。无新增违法用海行为。
公示期为2019年9月25日至10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电话:89280292传真:63077256
电子邮箱:huanbaoducha@hzw.gov.cn
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