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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新车被4S店强制买保险 搭售保险成公开的“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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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新车本来是件让人高兴的事情,但是家住掌起的乐先生近日在购买新车时却被4S店要求必须在店内购买保险,提车当天为此还与销售人员起了争执,这让他十分恼火。

  纠纷:

  店内买保险价格高

  拒绝购买提车难

  乐先生告诉记者,他8月在比亚迪4S店里购买了一台汽车,交付了5000元定金并签订购车合同。但是当他第二天来到店里交完尾款准备提车时却被告知,如果不在4S店内购买商业保险就不能提车。

  “我是消费者,有权利选择在哪里买保险,而且自己买的保险比他们店里的报价低很多。”乐先生说,当时4S店销售人员按照他所需要的险种算出的价格是5800多元,而他从卖保险的朋友处得到的同样险种的报价仅需不到4000元。

  “其实我也知道4S店里的保险价格要高一些,就想让他们优惠一点,但他们不肯让步,我就说接受不了这么大的差价,结果那个销售员直接把我的车钥匙抢过去了,还说不在店里买保险就不让我提车。”乐先生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仍然有些气愤,“我买车的钱都付清了,凭什么不让我提车?”

  而对于乐先生的说法,4S店销售人员却给出了不同的说法。销售经理罗荣锋告诉记者,乐先生与销售顾问在签订购车合同前,已经认可在4S店内购买保险。

  在罗经理出示的当天的购车合同上,记者看到,双方并没有就购买保险方式作出约定,只是在备注栏里写明了保险的险种。

  “他买的这个车子平时售价是91900元,但最后谈下来的价格是86000元,在车价上优惠了接近6000元。”罗经理说,由于乐先生购买的车子是国六排放标准的新款车,优惠力度不大,享受优惠的前提就是要在店内购买保险,“毕竟我们也要赚钱,报价5800多元赠送3次保养,而且我们的保险是大保险公司,他自己问的报价是小保险公司的价格,保险公司的服务也不一样。”

  据了解,乐先生当天与销售人员发生争执后,先后拨打了12315热线投诉,还报警求助。最终在民警的协调下,罗经理请示了上级领导,将车子交付给乐先生,并让他自己选择保险,乐先生最终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现象:

  搭售保险

  成4S店“潜规则”

  眼下又到了“金九银十”的汽车销售旺季,各个汽车经销商都加大了优惠幅度,吸引不少市民前来看车。记者在逍林汽车城内随机采访了几位看车的市民,发现乐先生的遭遇并不是个例。

  “我上次买车的时候就在店里买的保险,比外面的价格贵了3000多块钱,他们送了行车记录仪、保养券、工时券和喷漆券。”家住横河的孙先生对记者说,“销售说必须要在店里买保险,后来我想毕竟送的这些东西也用得到,最后就在店里买了。”

  刚刚交付了定金的市民小岑也表示,去哪里投保根本由不得自己选择,“店里的保险肯定比外面贵啊,但是我说自己买保险,他们就说‘车价没得谈’。”小岑无奈地说,“没办法,这个钱怎么样都要让店里赚,只能吃个哑巴亏了。”

  “我们有规定,贷款期内必须在我们店买保险。”“你在店里买保险,车子才能享受优惠。”“在我们店买保险,我们送几次免费保养和检测”……采访中,几位市民告诉记者,看车、购车时都听到了类似的话。

  而在对几个品牌4S店的走访过程中,记者发现,搭售保险俨然成了汽车销售界公开的“潜规则”。在某合资品牌4S店内,销售人员向记者出示了手机APP上的报价,在报价详情内可以看到,绝大多数车型优惠的前提条件都是需在店内购买商业保险。

  面对记者对他们搭售保险的质疑,销售经理“阿吉”表示,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我们4S店其实也是‘弱势群体’。”

  “阿吉”说,由于厂商销售任务重,再加上各个品牌竞争激烈,裸车价格越来越透明,很多4S店在裸车价上赚不到钱,只能通过后续的保险、装潢、维保来增加利润。“受车型、厂家政策、促销政策的影响,也为了吸引客户,有时候我们卖车都是亏着卖的。”

  “而且开店也有库存、店面、人工成本,一台车要达到一定的利润率才能赚钱,就只能用保险或者别的服务补回来,不过我们签合同之前都是和客户沟通好的。车子卖贵了没人买,要求买保险客户又不理解,我们也很难做啊。”

  在4S店“示弱”的叫苦声背后,一位曾在某品牌4S店工作过7年、现从事二手车业务的汽车从业者老刘则指出,4S店搭售保险带来的高额利润才是形成这种“潜规则”的主因,也是各4S店不惜冒着监管风险搭售保险的原因。

  “卖保险是个稳赚不赔的生意,利润高,又不需要投入太多成本。4S店卖出保险以后可以从保险公司拿到销售的提成,而且因为客户多、客源稳定,这个提成的比例也很高。”老刘介绍,根据保险公司规模和内部规定的不同,销售提成的比例也不同,“一般大保险公司会给两三成的提成,有些小保险公司会给到五成。店里卖8000块的保险,一下子就能赚三四千块,没有4S店不想赚这个钱。”

  律师:

  消费者

  有权利自主投保

  记者从慈溪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处了解到,4S店这种搭售保险的行为虽然普遍,但违反了多条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消费者,车主有权利自主选择投保方式。

  律师指出,消保法第九条规定了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而2017年商务部发布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中也规定,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4S店要求消费者必须在店内购买保险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车主有权利按自身需求选择商业险保险公司、投保方式、险种额度等。

  但律师也提醒,目前很多4S店在搭售保险时,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并不会将相关约定写到购车合同里,而只是和消费者口头约定,使得消费者日后发生纠纷时难以依法维权。所以消费者购车时,应明确拒绝各种形式的保险捆绑销售,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可降低日后发生纠纷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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