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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0年5月9日在慈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慈溪 05-19

  慈溪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0年5月9日在慈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市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持续打造有公信、有口碑、有业绩、有担当的“四有法院”,为加快建设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作出积极贡献。

  一、以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为根本,突出政治引领,勇当新时代司法排头兵

  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宁波市委、慈溪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以“八八战略”为统领,积极开展“三服务”活动,坚定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紧紧围绕“六争攻坚、三年攀高”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全院开展政治大学习、理论大培训、思想大讲堂和认识大讨论,引导广大干警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坚持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勇当新时代司法排头兵。

  全年新收各类案件30026件,同比下降8.56%,办结30474件,同比下降8.64%。未结案件3277件,同比减少12.03%。一线法官人均结案368.71件。服判息诉率、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等主要办案指标始终保持优良态势,总体司法业绩评价连续2年居宁波全市法院首位。荣获“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优秀直播法院”等慈溪市级以上集体荣誉27项、个人荣誉89项。

  二、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展现司法作为,助创平安慈溪新气象

  坚持以扫促治,在深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展现司法作为。坚定“一把手”工程,由院庭长带头办案,审结了宁波首例涉“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突出从严从快打击政策,全年受理涉黑涉恶案件28件169人,审结13件63人,平均审理天数44.43天,案件无一改判发回。对涉“套路贷”、暴力催收等民间借贷领域开展专项排查,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49条,涉案金额9000余万元。

  坚持宽严相济,在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中展现司法作为。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1件,判处罪犯26人。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审结针对妇女儿童的暴力、虐待、性侵害等犯罪案件39件40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1843名犯罪情节轻微、积极认罪悔罪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

  坚持以人为本,在有效促进和强化人权保障中展现司法作为。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为631名被告人通知援助律师到庭辩护。针对社会反响强烈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采取公开罪犯信息、禁止其从事特定行业等方式,织密法律保护网。健全“和美司法援助基金”等多元救助体系,全年共为74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229.48万元。

  三、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为指引,增强司法动能,做出服务大局新业绩

  鼓励创新协调发展,为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增强司法动能。审结涉企纠纷7469件,涉案标的额72亿元。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32件,涉案金额3529万元。成立宁波市知识产权综合运用和保护第三方平台慈溪工作站。“知识产权司法服务研究实践基地”授牌企业增至17家。审结破产案件30件,盘活企业资产25.75亿元,释放土地资源249亩,“壹江城”项目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网拍成交,助推盘活慈溪市最大体量停工楼盘,550余位购房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设立全省首个“民营经济司法服务保障中心”,打造司法服务民营经济集约化平台。

  支持绿色可持续发展,为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增强司法动能。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0件,判处罪犯35人,发出禁止令6件11人。落实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在毛某等人倾倒上千吨固废物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中,判决其赔付生态环境损害补偿等费用202万元,并全部执行到位。依法支持行政机关保护生态环境执法行为,审查环保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环保行政处罚案件61件,准予执行率100%。

  护航开放共享发展,为持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增强司法动能。坚定支持对外开放发展战略,妥善审理涉外商事纠纷,审结涉外商事案件19件,涉案标的额4185万元。积极维护民计民生,审结育幼、养老、医疗等领域案件151件,保障幼有所育、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审结就业、住房、保险等领域案件1319件,保障劳有所得、居有所安、伤有所恤。积极维护良好金融生态,审结金融案件1879件,涉案标的额31.40亿元。

  四、以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深化司法参与,共画社会治理同心圆

  主动作为促法治,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司法助力。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查行政非诉案件516件,准予执行率99.42%。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在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尊宪崇法、你我同行”镇(街道)专项联络活动。继续发挥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作用,全年共调处化解行政争议40件,协调撤诉率39.46%。

  挺膺担当促德治,为完善诚信社会体系提供司法助力。强化执行力度,让守信者实现正义。开展夜间执行、“飓风行动”等专项执行行动,全年共计执行到位29.13亿元,有力有效兑现了胜诉权益。推动落实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鼓励和引导当事人积极履行司法裁决、纠正失信行为。突出执行震慑,让失信者处处受限。与市公安局建立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协作机制,与市人民医院建立送拘检查绿色通道。严格落实省高院“史上最强”强制执行措施,限制高消费9244人、限制出境658人、拘留285人、罚款3540余万元。联动公安机关网上布控2576人,抓获308人,移送启动刑事追责31人。开展专项整治,让恶意诉讼者得到惩戒。开展整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向公安机关移送虚假诉讼犯罪线索60条,审结2件3人,一则案例入选宁波法院整治虚假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合力共建促自治,为构建诉源治理格局提供司法助力。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借助我市网格治理优势,组建125人的“网格法官”队伍,向基层延伸司法服务。通过“网格法官”提前介入,及时化解了多起涉众型纠纷。

  创新实践促善治,为提升智慧治理水平提供司法助力。全面推广应用“移动微法院”,使立案到执行可全流程网上办理。全年经移动微法院运用案件1.76万件,访问人数16.18万人。深化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应用,在宁波全市法院率先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与“移动微法院”融合应用。全面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网拍资产596件、成交50.77亿元,平均溢价率56%,为当事人节省佣金7000余万元。

  五、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依托,坚持司法为民,筑牢名院战略“压舱石”

  以深化司法公开提升群众参与感。完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直播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公布裁判文书2.17万份,直播庭审6255场。组织公众开放日78次,接待来院参观交流群众近2300人次。加强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建设,全年累计推文72篇,阅读量31万人次,荣获“浙江政法微信排行榜200期法院系统十强”。认真贯彻人民陪审员法,会同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增选121名人民陪审员。

  以升级诉讼服务增强群众获得感。立案登记制全面落实,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取得积极进展,区域司法协助进一步深化,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0%以上、网上立案率达80%以上。全面实现登记立案、调解速裁、信访接待、自助服务等10余项功能区块一站式服务,落实青年干警导诉接待、律师定期驻点服务等举措,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以强化队伍管理巩固群众信任感。聘请市监委等单位14名同志担任廉政建设监督员。开展作风问题大排查,全年通报部门或个人37次,诫勉谈话2人,党纪处分1人。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细则》,形成常态化案件评查机制。全年累计发布质效分析、质量评查、催督办各类通报44份,评查各类案件3000余件,自查再审案件6件。

  以广泛接受监督增进群众认同感。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扫黑除恶等工作情况,报告重大工作事项12次102项。高度重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办理代表建议4件、委员提案5件。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监督执行30人次。定期向代表委员发送《法院联系》、手机彩信报,累计发送12500人次。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5次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

  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市法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与全市人民同舟共济,以坚强的决心共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突出“落实三个责任”:一是落实服务大局责任。及时出台“涉疫情司法保障十条意见”和“涉企法律问题解答十八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司法助力。先后组织322名干警参加村(社区)联防联控,组织89名党员干部奔赴龙山等地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帮扶工作。二是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充分借助移动微法院等平台开展网上办公,确保疫情期间网上开庭不停工、线上执行不停步、审执质效不降低。三是落实风险防范责任。主动对接市文广旅体局、市住建局等10余家部门,通过联动排查、提前介入、联合处置,将各类涉疫情风险隐患处置在早、化解在小,构筑起常态化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市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在中共慈溪市委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方向,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严格履行审执职能,让公正司法更有力度。加快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以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公正司法的能力水平。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司法力度,让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食品更安全、社会更和谐有序。

  二是坚持主动服务保障大局,让能动司法更有广度。慎终如始做好疫情防控,坚持防疫办案两不误。紧扣高质量发展主线、紧盯高水平建设任务,继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完善诉源治理模式,强化各类风险应对,助力我市市域治理现代化持续走在全国、全省同类城市前列。

  三是坚持改进司法服务举措,让为民司法更有温度。加快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和“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深化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坚持创新司法便民利民举措,畅通民生案件司法“绿色通道”、信访申诉渠道、司法救助渠道,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四是坚持健全内外监督机制,让廉洁司法更有高度。继续开拓“两家助廉”等特色监督举措,继续完善廉情分析、违规惩戒、督办整改制度。丰富各类主体参与监督司法活动,畅通纪检投诉监督举报渠道,自觉接受人大和各方监督,积极配合做好法官履职评议工作。

  五是坚持多措并举深挖潜能,让高效司法更有深度。加快智慧法院建设,不断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深入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继续优化法庭布局,在成立宁波杭州湾新区人民法庭的基础上,争取今年再增设两个人民法庭,努力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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